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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证据需要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所需采用的证据种类繁多。
倘若由于一方的外遇行为引发婚姻关系破裂,那么便需要搜集能够揭示此类不道德行为真实性的相关证据,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聊天记录、相片、影像资料等。
若是因为家庭暴力因素导致双方离异,则需要出示报警记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伤势照相等关键性文件。
然而,假如是夫妻间因情感矛盾而分居生活,就必须准备好双方已经真正分居的证明材料,例如租赁协议、社区委员会开具的证明件等等。
另外,对于财产权益方面的证据,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银行账户流水等亦十分重要。
因此,如何按照具体的离婚缘由和诉求去筹备相应的证据,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离婚过程是否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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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22: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