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证人的证词可以作为证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证人的证言在满足特定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被视为一种有效的证据。
若证人能够以明确、精确的方式叙述其了解到的有关离婚事宜的实际情况,并且他们提供的证言具备可信度以及与案件相关联性,那么该证言很有可能会受到法庭的重视与采纳。 然而,证人数目必须保持公正客观,不得与任何一方当事人存在利益冲突或偏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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