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一方不同意分居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尽管在某一方不同意分居的情况之下,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分居事宜并未制定出有强制约束力的明确规定,但是若因情感关系破裂而考虑离婚,且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那么为了实现实际意义上的分居,您可以尝试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尽可能地与对方进行深入的交流,详细阐述自己希望分居以及背后的原因,努力寻求双方之间的共识。 倘若经过充分沟通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以选择自行搬离目前的共同住所,并在新的住所开始新的生活,同时妥善保存相关的居住证明材料,例如租赁协议、水电气费用缴纳凭证等等,以便于证明分居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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