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欠的钱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协议中已约定某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款项支付责任,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未有任何支付行为,那么首要步骤便是尝试与对方进行深入的商谈沟通,明确地向其表达要求其履行此项义务的意愿。
倘若经过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考虑诉诸于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事宜可自行协商决定; 若协商未能取得理想结果,则需交由人民法院基于财产的具体现状,参考有关条款,按照优先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决。 至于离婚期间所产生的债务追偿问题,您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判定对方必须履行支付义务。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例如离婚协议中关于款项支付的详细约定等,以便更好地支撑您的诉讼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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