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要离一方坚决不离怎么办法院一审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婚姻解除之诉的诉讼过程中,倘若其中一位伴侣坚持认为离婚是必要之举并强烈要求结束婚姻关系,然而另一位则坚定地持反对态度拒绝同意离婚。
在此情况下,法院会在一审阶段对诸多复杂多面的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考量,以决定是否批准离婚请求。 法院将对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进行严谨细致的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已经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 若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诸如重婚行为、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沉溺于赌博或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以及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长达两年以上等法定情形时,法院往往会判定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进而作出判决批准离婚。 然而,若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并且另一方仍然坚决反对离婚,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不准许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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