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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象不想离婚的话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配偶方并无离婚之意愿,然而另一方却深思熟虑之后决意离婚,那么此时最好的方法即诉诸于法律途径。
在这样的状况之下,法院决定是否判离的依据在于夫妇双方之间的感情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
倘若出现了如下几种情况,法院往往会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一)重婚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
(二)对家庭成员进行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三)沉溺于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四)由于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五)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提出离婚请求时,若对方坚决反对并且未出现上述明确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做出离婚判决。
但是,您可以在首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通常来说,第二次提出离婚请求得到支持的概率相对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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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1: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