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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以下几种情形被视为禁止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首先,女方在怀孕期、产后一年之内或流产半年之后,男方均无权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如若女方主动要求离婚,或者经由法院判定确有必要介入并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在此限制范围之内。
其次,如果夫妻之间的情感基础尚未彻底破裂,也会成为阻止离婚的因素之一。
再者,如果离婚并非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比如存在任何形式的威胁、强迫等不当行为,那么这样的离婚申请也将被驳回。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宜达成共识,同样无法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最后,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请求,必须得到军人本人的同意,除非军人一方存在严重过错。
另外,对于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不准予离婚,并且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出现新的情况或理由,原告再次提起诉讼的,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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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7: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