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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理离婚证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其中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时,通常只有两条解决途径可选:即采取协议离婚或进行诉讼离婚。
前者要求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承担等相关事宜达成共识,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然而,在一方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协议离婚的方式便无法实现,也就无法获得离婚证书。
在此种情况下,唯一可行的方法便是诉诸于法律,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首先,需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所查明的事实,对夫妻之间的感情状况作出判断。
若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且经调解无果,那么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1)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对家人进行虐待,背离了亲情关系;
(3)长期沉溺于赌博或吸食毒品,且屡教不改;
(4)因为感情不合而长时间分开居住达到两年以上;
(5)其他能够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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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6 16: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