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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双方婚姻出现危机,其中一方希望解除婚姻关系但另一方坚决反对时,寻求处理方案便是不可避免之事。
在此种境地,希望作出离婚决定之人需将夫妻之间确实已至破裂程度之事实凭证提交给法院。
举例而言,若存在诸如重婚或与他人生育子女、对配偶施以暴力或虐待、遗弃亲属、嗜赌成性或者滥用毒品、无法改正的感情不合致使长期分居两地的情形,那么,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并通过调解仍无法修复感情之时,便会判定予以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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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2: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