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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一方提出离婚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若女性单方面向法庭请求离婚,法庭应优先采取调停救济措施。
如调停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则离婚请求不应被予以认可;
然而,如调停无果且法庭判定夫妻间的感情关系确实已经无法修复,法院有权批准离婚申请。
除此之外,本条文亦明确列举出数种特殊情境,在此类情境之下,即便调停未能成功,法院仍须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离婚的判断:1.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
2.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次教育后仍未改正者;
4.因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
5.其他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因此,对于女性提出的离婚请求,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
若存在上述条款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境,或者法庭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极有可能做出批准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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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