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第一百四十七条明文规定,若被告被依法传唤而无法给出正当理由仍拒绝出席审判现场,或在未得到法庭允许的前提下于审讯进行过程中离席,该法院均可作出缺席判决。
对于失踪离婚案件,假设其中一方失联,那么另一方可依据该条款向法院请求裁决对方失踪,继而以此为根据发起离婚诉讼。
为审理这样的案件,法官将会结合具体情况及其所适用的法律规定,深入分析是否应当批准离婚。
根据惯例,当能证实失联者已经脱离正常生活轨道且期限已超过一定时间(比如两年),且符合其他法定要求,法院可能会依法判定此人失踪,并根据这样的判断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考虑到婚姻状态、当事人权益,以及相关证据等众多因素。
倘若这时已经失踪的一方突然出现在法庭且表达反对意见,他们是有权利就先前的判决进行抗诉的。
在这类情况下,法院将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新近发生的情况作出指导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