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精神疾病患者的婚姻问题中,如有一方患有精神病,他/她可能无法自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此种情况下,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通常为父母)应该按照特殊的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对该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司法鉴定。
在经过法院特别程序鉴定并确认其存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后,方可允许这类人群自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同样,对于那些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其父母亦有权通过特别程序请求变更监护权,从而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代表这些人士参与离婚诉讼。
此举源于法律原意,即配偶作为已婚且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首要监护人,若未予变更,将可能导致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席与被告席均为一人的情形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