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需要准备离婚协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离异并非必须签署离婚协议。
当夫妇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离异共识时,他们应当共同参与和制定离婚协议,然后在婚姻登记部门进行正式离婚登记流程; 如果夫妇决定基于诉讼程序来完成离婚过程,那么便可以省略签订离婚协议这一环节,直接向社会公共法院提交离婚申诉书,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