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如何谈判有哪些离婚方式可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选择恰当的环境以洽谈离婚事宜:
应挑选既能恰如其分地释放双方紧张情绪又能提供稳定环境以进行谈判的时间段; 务必保证自身已经准备好携带相关谈判所需要的各项文件副本; 在双方彼此谈判的过程中,务必保持严谨且客观的态度,使用友善而礼貌的语言表达方式,始终保持冷静并且适当展现出自身对于离婚问题的坚定信心; 必须拥有足够的耐心: 既要不失警惕性地独自聆听对方的陈述,避免频繁地打断会话; 同时,也要在尊重自我立场与原则的框架下,具备行使提出反驳观点与异议的权利; 关于解决离婚问题,目前存在两种主要的方法。 首先,如果双方自愿决定离婚并对子女权益和共同资产分配达成书面合同认同,便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区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其次,假如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在此基础上对子女权益和共同资产的分配产生争议,则可以选择向法院递交诉讼请求,由法庭审理裁决是否予以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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