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辨别离婚协议的真伪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离婚登记程序过程中,婚姻登记机构会对所提交的离婚协议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深入的提问以了解他们之间的离婚意愿是否出自真诚之意,进一步深入追查导致情感破灭的深层次原因,从而确保被呈上的离婚协议的真实有效性。
在此情况下,能够获得认可的离婚协议必须要具备如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相应的行动能力; 其次,双方均为自愿离婚且是通过签订协议书的方式实现离婚,所签署的协议需充分显现出当事人在自愿离婚这个问题上的明确意图,同时和子女抚养、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处置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 再者,协议的内容不能违背国家的强制性法律规范或损害社会公众整体的利益; 最后,必须先在婚姻登记部门依法进行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该协议方具有法律效力。 夫妻任何一方有决心离婚的,都应该事先制定并签订正式的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带上所有材料,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的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将会对夫妻二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严谨的审核,如果确认双方均符合离婚所需的基本条件后,经过一段必要的离婚冷静时间的等待,为其办理离婚登记相关手续,最后正式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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