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工具能否作为起诉离婚的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吸毒相关物品能否作为判离依据为人们所关注
在我国,公民婚姻关系的解除可以通过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这两种途径实现。 所谓协议离婚,即是指夫妻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而诉讼离婚则是指在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不得不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定是否准许离婚以及后续包括子女抚养、赡养费支付、财产分配、债权债务处理等诸多事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根本依据在于原告提出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个论点,但关于何种情况构成夫妻感情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经对此作了详尽的阐述和说明。 其中,一方存在诸如赌博、酗酒、吸毒这样的恶劣习惯且多次教育仍未能改正的情况,往往会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恶化乃至引发家庭暴力事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吸毒行为常常使吸毒者产生幻觉并丧失自制力,甚至导致各种极端的犯罪行为,对伴侣间的感情伤害将尤为惨重。 至于使用吸毒工具能否作为判定某人吸毒的辅助证明,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只有更全面地综合戒毒记录等其它证据才能得出准确结论。 同时,如若一方在长期中屡次出现吸食药物的不良嗜好,而另一方以感情裂痕为理由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时,法院通常会认为这种情况构成了感情破裂,经评估后极有可能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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