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后如何起诉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事宜,通常会经历以下八个环节,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要撰写一份周密详实的离婚起诉状; 接着,准备好在诉讼过程中所需要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 随后,将上述离婚起诉状及证据呈交给有管辖权限的法院; 法院将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这份离婚诉讼; 在经法院审核后决定立案受理的,将会在法定时间内以邮寄方式向被告发送起诉状的副本; 然后,法院会为双方安排开庭日期,并向双方发出传票通知; 举行庭审时,双方皆可指定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代为参与离婚诉讼。 最后,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法院将依法做出关于是否允许离婚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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