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是否是假离婚,有哪些疑问需要解决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虚假离婚”问题的判断标准如下:
第一,针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言,只要男女双方在解除婚姻的过程中遵循了法定程序,且是出于自愿提出与达成的意愿,那么这一解除行为将会被视为具有合法效力。 第二,具体到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我们在审查财产分割协议的订立过程时,没有发现任何欺诈、恐吓或者强迫的行为,那么我们将认定这个财产分割行为为有效。 第三还包括其它相关判别依据。 所谓的“中国式假离婚”,主要表现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夫妻双方,由于某些个人需求的驱动,双方约定共同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双方协商设定,在达到预设目标之后,再次进行婚姻登记注册续编的流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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