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失踪能否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配偶其中一方不幸离家出走或失踪,那么另一方可选择请求离婚,但必须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实现这一目的。
若是失踪当事人离家已逾两年且音讯全无,则可首先向法院递交宣告失踪的申请,随后再向同一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旦经过法院宣告为失踪人之后,再进行离婚诉讼时,法院通常会做出准许离婚的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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