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流程该怎么走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按照如下准确操作获取法律援助:
首先,有意向离婚的个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册、正式的起诉状以及相关副本材料和结婚证等资料前往被告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登记; 其次,如经审核符合起诉条件,初级法院有权利在七天内完成立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双方; 然而,如果不满足条件,法院则应在七日之内作出裁定,明确表示不予受理。 其次,自立案日起五日内,初级法院将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而被告须在收到此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予以回应。 法院经过相关审理之后,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其结果将在六个月内进行公开宣告; 而对于适用简单程序的案件,则会在三个月内公布结果。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如果法庭选择于当下就宣告结果,那么它应在十日内发送判决文书; 若决定分期执行,则该判决书将在审判之后立即颁发给各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