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事务时,我们需遵守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首先,离婚协议须采用书面性质,以确保离婚程序得以合法执行。
接下来,对于程序方面的要求,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构提交离婚申请进行登记注册。
再者,协议中应明确表述双方均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及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意愿。
最后,从申请之日开始,至登30日期限结束为止,任何一方若有意撤回离婚申请,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请求。
但是,若超过此期间仍未有所行动,则将被看作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
同时,在前述期30年后的另一个30日时长内,双方当事人有责任亲自再度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
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如期提交申请,将会被视作已经主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