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同意,能否离婚法律有何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使男方未表示同意离婚,其实在法律上仍然是可行的。
倘若男方始终拒绝放弃婚姻,当事人仍保留着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 只要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挽回且经过调解无效,那么法院便有权依法判决解除这段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当某位妻子或丈夫提出离婚请求时,相关组织可以先尝试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女方或男方就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此类诉讼,法院将首先进行调解工作; 而若发现双方情感确实裂痕严重,调解到最后都不见成效,那么就应该批准离婚。 此外,以下几种情况如果都是真实存在的话,法院同样有权批准离婚: (一)婚姻出现重婚行为,或是和其他人有着同居的生活; (二)家庭暴力或是对伴侣及家人的虐待和遗弃行为; (三)有长期赌博、吸食毒品这样的恶劣习惯; (四)长期因为感情问题分居达到两年; (五)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只要其中一方消失了踪迹,被宣告为失踪程序,那么另外一方一旦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就有权批准离婚。 当然了,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最终判定了不允许离婚之后,若是双方在此期间又是持续分居长达一年,然后某一方向法院再度提出离婚诉讼,这时法院也会做出批准离婚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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