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准备哪些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请求签署协议离婚相关文件之际,以下为您详细列明所需准备之必要材料如下:
(一)分别向男方及女方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以便确认婚姻关系存在; (二)对男方和女方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供核查身份信息的真实性; (三)请男女双方共同签订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并在每份副本上亲笔签名; (四)务必提交已经办理好的结婚证原件作为合约基础; (五)还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以便确认真实有效; 以及(六)提供二寸近期无帽正面半身照两张,用以记录真实面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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