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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离婚手续有怎样的流程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1.申请程序:
夫妻双方若能达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同时需提供相关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证明材料。
2.受理环节:
在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所递交的证件与证明文件进行严格初审无误之后,将立即发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给到当事人手中。
3.冷静期设置: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若对此决定反悔并不再愿意离婚,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之前领取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销本次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审查阶段:
冷静期届满后的第三十日为审查期限,夫妻双方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领取离婚证的手续。
5.登记以及发证:
经过婚姻登记部门依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标准进行严谨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认真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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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23: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