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四年后,起诉离婚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审理需要一段时间,通常第一次起诉离婚至裁决所需时间在3-6个月。
具体视法官的工作效率和被告的送达情况而定,故每案时间有所出入。 若首次起诉时被告愿意离异,可判决或调解离婚,但若首次被告不允,一般判决不予离婚。 判决书生效6个月后方可再提请离婚程序,时间则与首诉相近,即若对方愿意一般只需申请一次离婚案,耗时约为3-6个月; 若需再提请,需等6个月加上再提请期,总共约1年-1.5年。 若涉及公告送达,需更长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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