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具体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民事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离婚事宜时,必须依据正当程序进行调解。
若双方的情感确实已经破裂,无法通过调解加以修复,那么人民法院有权判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将详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定标准。 首先,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法定条件,经过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应判决准许离婚: 第一,重婚或者与他人长期保持同居关系; 第二,实施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对配偶以及家庭成员进行残忍而恶劣的虐待、遗弃行为; 第三,存在严重的赌博成瘾或吸食毒品恶习,且经多次教育后仍难以改正; 第四,长期感情不佳导致双方分居达两年以上; 最后,存在其他能够足以表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情形。 其次,对于还具有下列任一法定条件的案件,经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准许双方离婚: 第一,当被告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之后,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原则上应当予以准许离婚; 第二,当曾经由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夫妇双方在分手后再分居达到一年后,其中一方重新以离婚诉讼请求起诉至法院的,原则上亦应当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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