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应该如何操作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足离婚事宜时,依照所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办理相应手续也会产生差异,以下便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来说,若以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离婚纠纷为离婚方式的话,便需遵循以下步骤完成相关手续: (1)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一方需起草民事起诉书,随后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请离婚诉讼,若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并非同一地区,那么须向经常居住地点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 (2)自起诉提交后,法院会进行严谨的审查工作,出乎意料的是,法院将在七日内决定案件是否存在立案资格,如符合立案标准,法院将正式对案件进行立案受理,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被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及其他法律文书,紧接着,被告需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回应。 (3)原告需在收到由法院发出的立案通知后,依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4)法院将按照既定流程,精心安排审判环节。 (5)经法庭充分审理及评估后,若法官确认案件中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便会作出裁决批准当事人离婚; 反之则裁定驳回当事人离婚请求。 再者,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相关事务处理: (1)首先,双方需就离婚事宜达成共识并就财产分割问题、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深入磋商,最后达成一份内容详实且双方均认可的离婚协议。 (2)基于此份协议,双方需亲自前往各自常驻地所属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3)为确保双方心平气和地面对离婚,婚姻登记机构规定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个时期内任何一方符合意愿可以撤销离婚申请。 (4)若双方在冷静期限届满后均未撤销离婚申请,他们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接受询问,在此环节如果有任何一方不再希望离婚,婚姻登记机构可以将该申请撤回。 (5)待上述所有程序完成后,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确认双方确实属于完全自愿结束其婚姻关系,且已经妥善处理好未成年人抚养权、财产分配乃至所有债务问题时,便会为他们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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