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患偏执性精神障碍,能否提出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个被诊断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疾病的配偶,夫妇两者中的任意一方享有通过法律程序申请离婚的权利。
然而,由于其中一人确诊为精神病症患者,此类情况下的离婚须按照特定规定进行处理。 这是因为,在正式启动离婚程序前,需特别将精神患者的监护人进行变更,然后才能有序地进入离婚诉讼环节。 在此过程中,男方有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伤病者住所地所属的法院提交申请离婚所需的材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结婚证书以及指定离婚诉状及其副本等。 紧接着,该法院需根据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如确认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那么经过多次调解仍无果时,会依法做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需注意的是,确认夫妇之间的婚姻是否真实存在破裂有以下几类具体情况: 首先是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如重婚或与不合法配偶同居的情况; 其次是发生过虐待或收养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现象; 再次是有长期习惯性的不良习性,例如赌博成瘾、吸毒成瘾等等; 此外,如果因感情纠纷而造成分居生活长达两年以上也是判断婚姻破裂的重要依据之一; 另外,其他一切可能导致婚姻关系彻底破裂的情况都应视为有效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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