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多久后可以申请法院判决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后实施的相关法规中明确提出,为满足因感情不合而导致分居达到满2年时间,以法院准许离婚作为最终判定标准。
在上述分居条件中所提及的“感情不合”属于离婚的必要原因要素之一,对于该因素持续的时间长度,要求必须达满2年,这也是法院所能给予离婚判决的时间限制。 婚姻关系的解除,其最终决定权应归属于人民法院,亦即,应通过法定诉讼程序来解决。 若夫妻之间某一方已不幸逝世或者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其死亡,那么这段婚姻关系就应自然终止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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