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法院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必须携带如下重要文件和材料:
首先是婚姻登记证书; 其次是您本人的身份证明及户籍簿; 再者是经由律师起草或由自身撰写的离婚诉状; 若子女存在,需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簿等相关资料; 另外,还需要向法院呈交明确表明夫妻情感已经裂痕无法弥补的书面证据; 对于涉及患有精神疾病的离婚案件,务必提供相应的法医学鉴定报告或是医院诊断证明; 最后,还有可能需要出示一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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