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精神病离婚时有哪些赔偿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倘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女方有权依法提出索赔请求:
首先,男方须存在重婚行为; 其次,男方须与他人类似夫妻关系共同生活; 再次,男方必须以暴力手段施加给他人; 此外,男方对家属施行虐待或遗弃也是被禁止的; 最后,男方若犯有其他严重过失也将激活女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若女方在此过程中面临生活上的困境,具有经济能力的男方则应提供必要且适当的援助。 这部分援助方式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倘若协商失败,则应交由法院进行裁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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