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协议离婚,本人不到场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要告知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是不能被允许的。
此外,即使有一方无法亲自参与,也同样不能进行协议离婚。 在办理协议离婚时,所需的详细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项: 1.双方的结婚证书以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 2.个人的户籍簿和身份证作为身份证件; 3.由双方协商并签订的离婚协议; 4.各自提供两幅尺寸为2寸的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以及5.提交《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关于协议离婚流程的详细操作方法如下: 首先,夫妻双方必需亲自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且不得通过代理人进行。 其次,婚姻登记机构会对申请者的身份信息及其携带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在审核通过之后,婚姻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最后,自婚姻登记机构受理之日起,双方需经历30日的离婚冷静期。 在此期间内,如果双方均无异议,就可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构领取离婚证,同时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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