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有一方向其配偶提出终止婚姻关系之请求,然而配偶方却对此持有异议,那么唯一能够实现婚姻关系解除的途径便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起诉离婚。
在实践中,夫妻双方需要向被告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被告者的居所与经常居住地存在地点上的差异,则又必须前往被告人常驻之人民法院提出该诉求。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或原告人需要准备一份书面形式的诉讼申请表、结婚证明文件以及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清单等材料。
一旦法院依法展开审理并且认定双方间的感情早已瓦解,便极可能批准原告的离异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