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提起离婚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当夫妻间的感情实属破裂,通过调解仍无法改善时,法庭有权批准解除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这也意味着,“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成为了我国诉讼程序中所设定的离婚判决的唯一合法前提条件。 一般地讲,在实际审理案件过程中,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院经过细致的调解仍然无法挽回局面之后,便可依法批准当事人单方面提出的离婚请求。 具体包括: (1)有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现象; (2)当事人存在重婚行为或是明知配偶存在重婚行为而与其同居; 重婚,即为婚姻中的一方已婚却依旧与他人缔结新的婚姻关系。 有配偶者与其他人同居则表示,婚姻中的一方与婚姻之外的异型保持着不以夫妻之名、实质上却有着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 (3)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纷争导致分居时间连续达到两年以上; 此处所称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人为的终止彼此之间的经济生活、性生活以及相互的扶持和心灵安慰等互动关系。 (4)存在频繁参与赌博、吸食毒品之类不良嗜好并屡次教育劝告无效;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据此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所谓的“公民宣告失踪”,即是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且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人员,宣布成为失踪人口的法律程序。 当夫妻一方向失踪,其个人实质上已无法履行其对家庭及配偶应当担负的责任之际,法庭理应予以认可其以单一方式发起的离婚诉讼请求。 (6)除上述各项之外,其他所有可能导致夫妻情感破裂的特殊状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