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双方异地能否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恋人或夫妻因某种原因而处于远距离分居状态时,唯一可行的法律途径就是通过起诉申请离婚。
以下是关于此过程的详细步骤说明: 首先,您需要撰写一份清晰明了的起诉书; 其次,您需要仔细筹备诉讼所需的所有相关证据材料; 接着,将起诉书及所有所需证据一并递交至被告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 第四步,法院会做出相应的决策,决定是否正式受理这起诉讼案件; 接下来,法院在接受诉讼请求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另一方发送含有起诉书副本的告知信; 然后,法院会为此次诉讼案件安排开庭日期,并分别向双方发放入庭通知; 进入司法程序之后,经过双方委托或由法院指定的代理人或许可律师将会出庭参加审理;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求当事人需亲自出庭参与审理,如遇到各方面原因导致无法亲自出席的情况,也必须向法庭提供一份详实无欺的书面声明,表达您对此事的立场与态度; 最后一步,法院将会根据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你提供的所有证据材料,就是否批准离婚、财产的分配方式、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处理办法等重要议题做出裁决。 感谢您的阅读与理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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