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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妻子患有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女方被确诊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其无法或仅部分能力来分辨并控制自身行为时,方可选择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这是由于在此情况下,配偶将同时担任患者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在正式提出离婚诉求之前,必须首先完成监护权的变更手续。
接下来,有意离婚的一方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件、户口簿等;
婚姻证明文件以及法院要求的起诉状及其副本前往被告的居所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经过审判庭公正、公正的审理,若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并且难以调和,那么对方通常会作出离婚判决的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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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3: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