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中有哪些约定即使签署也无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过程中,下列几种离婚协议中的条款约定均被视为无效,即便签订此类协议书,亦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首先,协议内容中规定任何一方或双方在离婚后的某一特定期限内禁止再次缔结婚姻关系的条款是失效的; 其次,协议内容中规定在离婚后不可再生养子女的条款同样为无效; 此外,协议中对再婚后所生子女的继承权作出限制的条款也属无效; 最后,若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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