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中,法院认可的婚外情证据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保证书与道歉声明等文字材料,乃是婚外情若突遭曝光时,其中一方由于紧张情绪导致的失措之举而写下的自我检讨和改正措施,这些都可以作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的重要依据。
其次,对于发生在婚外情中的嫖娼行为,往往由公安机关进行干预并留有相应的笔录记录以证实其存在。 再次,当雇佣单位发现员工涉及婚外情情况时,有时候也会对其道德品质以及个人生活方式提出整顿要求并作出严厉的惩处决定。 最后,对于婚外恋双方之间的书信往来、短信交谈,甚至包括电子邮件沟通等等,此类证据除了传统的纸质证明之外,更要注重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新型通讯工具的祕密性保护,建议在此类信息生成之前先行进行公正手续,然后再向司法机构或法院递交以便于后续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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