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能否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关系中其中一方无法与另一方取得联系,相应的离婚事宜是可行的,但需采用诉讼手段进行离婚程序。
在此种情形下,若未寻获的一方满足宣告失踪之要求,那么另一方可首先向法庭申请宣告该方失踪,随后即可发起离婚诉讼,如此便有望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鉴于法律规定,当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发起离婚诉讼时,应依法获得批准离婚的许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