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是否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对于拟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而言,必须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
这就意味着,倘若任何一方在这个30天的期限内对婚姻存续产生动摇并决定反悔,那么他们便有权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的请求,并且这种操作具有相当大的可行性。 即便30日期满,只要其中任一方未亲自出面领取离婚证书,那么之前所作的离婚登记仍将被视为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离婚共有两个合法途径可供选择,分别为协议离婚以及通过司法机关进行诉讼离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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