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应如何处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冷静期限期满之后的叁拾日之内,当事人双方应当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关于其真实意向以及各类证明文件、离婚协议等基础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
经审查,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则需依照规定进行婚姻登记,并向其发放离婚证书。
然而,仍须引起注意的是,若在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的叁拾日之内,双方当事人未能共同赴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书,此时应被理解为已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0 1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