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离婚而对方不同意,应如何应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另一半坚持不愿意离婚,那么您有权携手民政部门或法律机构采取诉讼手段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只要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碎便有望离婚成功。
而当一对夫妻中的其中一方提出了离婚请求时,首先可以通过相关权威组织进行调解,倘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直接向法定机关即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 在人民法院受理此类离婚案件后,必须以调解为前提展开审理工作; 若经过努力调解仍无效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那么调解自然就达不到预期效果,根据法律规定,这类情形下应予以尊重并准许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