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时,需要家人陪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夫妻诉讼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至亲与家属并非必须陪伴出席法庭,唯需遵循特定条件即可。
然而,若配偶一方明确申请法院采取不公开审理程序,则此时其家属便无权陪同旁听诉讼过程。 关于离婚诉讼,此乃以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及财产分配、债务负担以及抚养权归属等焦点议题无法达成共识为前提,要求相关机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通过调解或裁决来解决婚姻关系难题的一种法律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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