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遭遇家庭冷暴力该如何离婚 |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家庭暴力的描述如下,即行为者采用任意暴力手段,如殴打、捆绑、折磨、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残忍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等方面造成严重创伤的行为。 
在一方之行为构成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受侵害方有权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申请离婚。 对于因此类原因提出离婚请求的案件,经过法庭调解无果后,通常将被裁决为离婚。 在此过程中,受害一方还可请求给予适当的补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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