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所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须在收到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之缴费通告之日后的第七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足额缴纳案件受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即通常意义上的诉讼费用;
若在此范围内,原告诉讼人未能如期足额缴纳案件受理费用或其他申请费用,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撤诉,亦或是其申请休庭处理,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相应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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