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拒绝离婚,我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对方并未赞同离婚,您依然可以选择向相关法庭提出诉讼离婚申请。
在这其中,无论哪一方对离婚持有异议,协议离婚的程序将无法完成; 唯有通过诉讼离婚这个途径,由希望离婚的那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等待法官根据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做出裁决。 具体而言,判断夫妻间的感情是否已经彻底破裂的标准,需从结婚时的感情基础、婚后的感情状况、产生争议的原因以及现有的夫妻关系状态以及未来的重归于好可能性等多个角度来综合分析,而不仅仅是看一方是否同意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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