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夫妻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如何解决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有双方对于是否应该离婚持有不同见解的情况发生,其中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另一方对此表示反对的话,便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诉诸于离婚诉讼。
在此过程中,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正式的离婚起诉状,请求法院对此进行裁判,并附上他们认为这种破裂的感情无法再被修复的相关证据作为支持。
经过法庭的正式审理和全面评估后,如果法庭认定这种破裂的感情已经达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那么无论调解工作展开与否,法庭都会批准其离婚请求,判决离婚。
若经过上诉期以后,当事双方均没有对上述离婚判决表示异议或者进行上诉,该离婚判决随即生效,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刻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9 13: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