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有一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离异过程中,其中一方表示赞同而另一方却持不同意见,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具体而言,希望结束婚姻关系的一方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递送离婚申请书,以请求院方对其诉求做出裁决。 同时,该方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夫妻之间已无法维系良好感情关系的相关证据。 随后,经由人民法院对该离婚案件进行正式审理并通过多角度审查,如确认夫妻感情确实完全破裂且没有任何挽回余地,则将不会再做调解,并且会批准通过请求,从而依照程序发出离婚判决书。 此一离婚判决生效后,若在到期之后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那么这一离婚决定便合法有效,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应立即宣告解除,恢复单身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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