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要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现离婚一方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却并不认可的情况,当事人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启动诉讼离婚程序。
第二种方式是离婚提出方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正式的离婚起诉状,寻求由人民法院做出最终的离婚裁决。 此外,他们需举证证明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并且无法再修复,这样在人民法院经过全面详细地庭审之后,如果确认双方感情确实已无法挽回,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对离婚请求予以认可,并依法签发离婚判决书。 待上诉期过去之后,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离婚判决书将自动产生法律效力,此时,婚姻关系就应当即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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