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离婚诉讼需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出离婚诉讼申请的过程中,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男女双方作为家庭成员,应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合法的配偶身份证明材料; 其次,所签署的离婚协议需遵循公正、文明以及法律强制性的规范原则,不得违规逾矩; 再次,当事人双方需达成明确而充分的离婚意愿; 最后,协商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妥善处置夫妻公共财产及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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